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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保健中心和診所有義務向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和監護委員會通報飲酒或吸毒兒童和青少年的護理情況,這是合理且易於實施的。 因此,它並不違反自由企業和自由競爭的原則。 基於這一認識,裡約熱內盧法院特別機構於本週一(6 月 24 日)一致宣布第 7,829/2018 號法律符合憲法。 生殖 生殖法規定醫院有義務告知青少年的父母,這並不構成濫用。 裡約熱內盧州醫院協會以違憲為由,辯稱該規則違反了自由企業原則,因為它幹擾了醫療機構的運作方式。 此外,該實體表示,該法律存在主動性缺陷,因為它涉及民法——這是歐盟的專有權限問題。 為了捍衛第 7,829/2018 號州法,裡約政府堅持認為,自由企業和自由競爭的原則不是絕對的,在保護兒童和青少年方面可以減弱。
該案的報告員莫羅·佩雷拉·馬丁斯法官表示,不存在主動錯誤。 他表示,該規則不涉及民法,而是涉及對青少年的保護。 根據《聯邦憲法》(第 24 條第 XV 條)和《裡約熱內盧憲法》(第 74 條第 XV 條),此事屬 B2B 电子邮件列表 於聯邦、州和市的共同管轄範圍。 法官也理解,與家長和監護委員會溝通的義務並不侵犯兒童或青少年的隱私權,也不影響病人與醫院單位之間的私人關係。 馬丁斯也表示,法律不會過度幹預醫院的活動。 「因此,[溝通的職責]是一項可以輕鬆插入到服務結構中的活動,作為所有已經成為醫院護理一部分的文件中的另一份文件,每個單位負責決定提供服務的最佳方式。履行這項職責,甚至可以利用電子通訊設施。
因此,不存在違反自由企業和自由競爭原則的問題」。 「考慮到所尋求的目標是根據《共和國憲法》第 227 條規定的絕對優先原則,對作為發展中生物的兒童和青少年提供首要保護,並在第報告員評估說,《歐洲經濟委員會第四條》無疑與自由企業原則重疊。 專家認為,幾乎沒有證據顯示強制規定參加性教育計畫的義務或禁止訪問社交網路。 加重和減輕情節 報告建議對累犯加重情節的案件進行具體和區別化的研究,累犯加重情節與親屬關係加重情節是司法機關最常判處的加重情節。 在適用的減刑情節中,不當拖延尤其突出,這就是為什麼觀察站專家再次堅持在第1/2004號法律改革之前,將此類犯罪的管轄權賦予暴力法庭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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